格尔木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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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格尔木市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2010-12-31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9-8417086
    传真号码:
  • 0979-8417086
    机构地址: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中路23号
捐款方式
    户 名:
  • 格尔木市红十字会
    账 号:
  • 28900001040020157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格尔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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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红十字会督导检查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情况
  • 时间:2020-03-23 来源:
3月19日, 省红十字会一级巡视员、副会长刘华芳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情况。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范丽丽、市政府副市长于军陪同检查。

 

 3月19日, 省红十字会一级巡视员、副会长刘华芳一行来我市督导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情况。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范丽丽、市政府副市长于军陪同检查。
副市长于军同志对格尔木市红十字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情况做了简要汇报。汇报主要介绍了我会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全市防控工作的统筹安排,作为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舆论引导组的成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情况,截止3月18日,市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款共计471.91万元(其中,定向武汉198.74万元;本地疫情273.17万元)。接收物资捐赠折合人民币价值约99.7674万元。
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刘华芳同志对我会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红十字会政治站位高、行动快、措施准、成效好,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精心指导下,将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汇聚人道力量,充分发挥了红会的作用,弘扬了“人道 、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他要求,红十字会要把公信力作为立身之本,坚持规范、高效、透明、阳光运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畅通募捐渠道,依法依规接收、管理和使用每一笔善款善物,将好事办好、办实。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会后,刘华芳副会长一行针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物资登记分配、财务支出建账及社会公示、信息平台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省红会督导组的要求,一如既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会募捐工作,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发放物资及使用资金,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